临近月底,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电子申报率已经超过98%。仍有少部分小伙伴还在紧张的填报和更正过程中。
今天我们来看看有关更正数据的几个热点问题——
问:申报姐,你之前说: 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第5行第3列“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扫码 有偿解决 用友软件技术问题!
复制微信号
数据来源于上年度本表第4行第6列。如果您觉得数据有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专管员,更正上年度申报数据或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台账录入》。
请问更正的操作是在今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报送前做还是报送后做?
答:在报送之前做。
如果您上一年度的A105050表有结转以后年度的数据,但是本年没有带出的情况,建议先删除已经保存过的报表,操作【更新核定】后,再打开报表看看数据有没有出来。
如果多次更新核定,数据都没出来,需要联系税局,查看后台到底是否有这个数据。
后台数据有误或缺失的,需要到税务大厅或管理所,更正2016年度申报数据或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台账录入》。
数据更正后,才能正常填报今年的汇算清缴。
问:2018年调整了收入确认准则,2017年的报表相应的也做了调整,但是2017年的报表已经申报了,做汇算清缴时该怎么操作呢?
答:你说的“2017年的报表已经申报”,如果指的是会计报表年报已经申报,那么需要调整会计报表年报的数据。会计报表年报重新申报即可,新发送过去的相同所属期的报表会覆盖之前的申报记录。
如果指的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已经申报,同样需要调整。尚未缴纳税款的,可以操作【菜单】-【文件】-【作废】企业所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然后操作【更新核定】,再重新填报。如果已经缴纳税款,只能去税务大厅或管理所更正申报来实现调整。
问:我们公司总部在上海,有南京、成都两个分公司,分公司所有的缴税都是在上海总部缴款的,分公司没有实体经营权利。
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分配比例我们是空白的,没有填,退税金额居然在分支机构也有金额。请问如何修改呢?
答:首先,确认A000000《基础信息表》中“101汇总纳税企业标志”应是“总机构(省内)”或“否”;
其次,确认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分配比例”都为0,“”独立生产经营部门”的比例为1。
所以您可以有两个选择:
1.至大厅修改A000000《基础信息表》中“101汇总纳税企业标志”,然后删除报表,操作更新核定后重新填写;
2. 按以上规则修改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