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友T6企业管理软件的T6中碰到如下问题:
累计扣税是否是这样算?
具体问题现象如下:
1月份工资 3190,2月份工资5023,3月份工资6694
1月份明显不用交税,2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3190+5023-5000*2=-1787 ,所以2月份不用交税3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3190+5023+6694-5000*3=-93,所以3月份也不用交税 5000为扣税基数;这样算是不是正确的?
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尝试性解决方案,如若下面的方案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https://www.xlsderp.com/24239.html。
不客气
好的,谢谢
您好,是这样的,当累计收入减累计扣除是正数时才需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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