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中碰到如下问题:
外国人孩子学费能报销吗。
具体问题现象如下:
单位副总是外国人,今年他的孩子来中国上学,请问孩子的学费(发票抬头是孩子名称)可以在公司报销吗?报销完了可以抵扣个税吗?
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尝试性解决方案,如若下面的方案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https://www.xlsderp.com/24239.html。
亲,认定居民纳税人根据居住时间的标准,按照此次新修订的规定,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也即,若没有住所或者经常居住的意愿,但实际上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按出入境记录)满183天的,亦被认定为中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按照具名纳税人来就和中国居民是一样的了,孩子的学费可以作为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