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友畅捷通T+的T+中碰到如下问题:
请问6%的进项税加计扣除,加计的部份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问题现象如下:
请问6%的进项税加计扣除,加计的部份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尝试性解决方案,如若下面的方案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https://www.xlsderp.com/24239.html。
9月份加计扣除进项税额0.12万元填表如下:
您好:
允许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的票据包括三类:(1)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免税销售普通发票;(3)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例:某果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向果农购进原桃一批,向果农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发票金额为20万元,当月进行了分拣、包装和冷藏;9月销售分拣包装鲜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6.5万元,将其中的一部分继续加工成桃罐头待销售,领用原桃成本为5.4万元。该公司8月份和9月份会计处理如下:
(1)8月份购进原桃,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借:原材料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贷:现金20
(2)9月份销售鲜桃
借:银行存款18.15
贷:主营业务收入16.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5
(3)领用原桃用于加工套罐头
借:生产成本—桃罐头 5.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12
贷:原材料5.4
您好:
确认下回复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