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完的合同1、已经执行过部分阶段、已开票结算(总账里

 admin   2019-04-15 18:23   156 人阅读  0 条评论

用友U8erp软件的供应链中碰到如下问题:

未执行完的合同1、已经执行过部分阶段、已开票结算(总账里有应收账款和收款)2、已经执行过部分阶段、未开票结算(总账里有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是否可以这样以下办法解决1、录入期初合同工作台、录入期初执行单、录入期初结算单(不进入应收账款挂应收)2、录入期初合同工作台、录入期初执行单、结算时录入新合同结算单参照期初执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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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应收应付类的合同,对目前已执行部分可通过填制期初合同执行单、期初合同结算单体现,对于已执行且已收/付款核销的部分可录入期初合同收付明细,表明目前完成的明细状况。对于已执行/结算但未核销部分,可在应收/付款管理的期初中通过【引入】功能将应收/应付的余额引入作为期初。如果是采购销售类的期初合同,把已经执行的记录体现在合同标的的执行数量中就可以了,后续再做采购销售订单时带过去的数量=合同数量-执行数量。

谢谢您的回答,因为我之前的所有的旧合同总额都已经挂到了应收账款上,如果我把已执行未开票的结算单引入到应收期初余额,是不是会和之前那个总应收账款重复呢

您好!您的总账期初可以修改吗?从应收模块取数呢?

总账期初可以修改。因为涉及的合同阶段和结算比较多,所以工作量会比较大,像未开票未收款可不可以只做期初结算单,不引入到应收期初余额,会有什么影响吗?

您好!正常流程是需要引入的,如果不引入的话,也可以。但是和您的应收期初没有关联。

您好。因为期初已经有了应收账款,所以再引入就重复了。不引入只为了做个结算记录,您看这样做的话,是否影响数据,不影响的话那我就这样做了

您好!如果您已经维护了的话, 重新引入确实会导致重复;我的建议是删除期初后重新引入,你这样操作我不能确认一定不会有问题。

好的。我明白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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