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友U8erp软件的人力资源中碰到如下问题:
个税新政策,计算税率的缴税基数从单月变成之前几个月的累计数,例如1.2.3月份缴税基数分别为100.200.300.之前是每月分别计算税率,而现在3月份的的基数应为600,计算税率后在减去1.2月份已缴纳税额,为本月应缴税额请问在系统怎么取累计数?工资表公式如何修改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尝试性解决方案,如若下面的方案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https://www.xlsderp.com/24239.html。
您好,这个定义较复杂,建议您微预约处理,由工程师看下具体数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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