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友U8erp软件的U8财税一体化中碰到如下问题:
工资一个月发放两次系统里1月10日 1月31日,2月10日 2月28日四次工资发放累计纳税548.35,截至2.10已纳税610.6,那么在2.28计算工资实发时是要把这多扣的税放在实发里补给员工么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尝试性解决方案,如若下面的方案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https://www.xlsderp.com/24239.html。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是按月不退税处理的,建议您再和贵公司财务人员确认。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人员处理,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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