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友U8erp软件的人力资源中碰到如下问题:
用友U813.0人事管理人员调动登记,进行人员的薪资类别变动之后,是不是需要在以前的薪资类别的人员档案里调出,然后在新的工资类别中新增人员,然后再工资变动中录入期初,把之前的累积扣税项(设置默认为实发合计)录入到期初的实发合计中,把之前的累积扣税额录入到工资代扣税中,还有是不是需要把之前的累积五大扣除项也录入到期初中。求详细指教一下,谢谢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尝试性解决方案,如若下面的方案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https://www.xlsderp.com/24239.html。
您好,薪资里实际就是做了工资类别的调整对吗?如果是,薪资管理的人员档案里,点击同步,可以同步薪资部门,然后针对累计的工资数据的部分,可以到维护下有一个工资类别汇总的操作。那么就不需要工资类别再新增这个人员。
同步薪资部门提示不属于工资类别基本工资发放,这个部门我多次确认为末级部门
您好,检查这个人员调动后的部门是否存在当前这个工资类别中,打开这个工资类别然后检查一下部门设置。
您好,您的问题正在协调人员处理,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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