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友U8erp软件的人力资源中碰到如下问题:
新个税下,如果上一年度的离职人员今年4月份重新入职,计算个税时,系统计税时,是按20000而不是5000来扣除的,这是什么原因呀?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尝试性解决方案,如若下面的方案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https://www.xlsderp.com/24239.html。
您好,如果是对人员直接重新入职,确实从1月到4月的累计基数是20000;那如果要人员是减除5000来扣除,那么建议您可以增加一个其他项的工资项目,然后薪资扣税设置里选择的工资项目设置好公式,将这个工资项目加回之前月份的累计基数15000;那么本月计算扣除就按5000来扣了。
您好,您的问题正在协调人员处理,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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