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友U8erp软件的其他中碰到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新个税补丁打好以后,缴税期间和薪资发放期间允许不同,可以举个例子吗,如果我设置里面是下发薪,那么个税累计计税只能到19年11月份,12月份的工资就不累计叠加了,是这样吗?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尝试性解决方案,如若下面的方案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添加用友软件工程师微信号进行咨询:https://www.xlsderp.com/24239.html。
如果是下发薪,那么2018.12——2019.11为一个年度做累计预扣预缴
也就是说我用软件登录2019.12做工资的时候就是全新的一个月,不累计以前月份的工资了,是吗老师
个税扣税是不累计之前月份
当月的个税是要减掉以前月份个税的,这个是系统算出来的正确个税,我的意思是我这种情况从哪个月起才是最新的一个月,不用减掉以前月份的税
2019年12月就是全新的第一个月
您好,正在协调工程师处理,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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